【減排要有真行動 協和除役轉再生】新聞稿
時間:2025.02.07(五)下午1:00
地點:環境部大門口
環境部於2025.02.07下午2點,召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多個關心溫室氣體排放議題的團體,在環境部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依法公布2026年到2030年的國家階段管制目標、提高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揭露:協和電廠若改建大型燃氣火力電廠,反而會增加碳排,政府應提出真正的減排方案,而非犧牲生態,改建碳排更高且有「碳鎖定」效應,漂綠的燃氣火力電廠。
完工即淘汰,不如轉再生,以防碳鎖定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表示:協和電廠現況僅剩共100萬瓩的兩部機組;且因空污管制、發電成本及設備老舊等因素,長期低度運轉,2023年使用率分別僅28.69%及26.52%。109至112年溫室氣體平均年排放量211萬噸,改建260萬瓩大型然氣火力電廠後,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增為623萬噸,將近現況3倍,碳排不減反大增。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明定「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四接預計2032年底完工,不僅晚於2030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年,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年更只剩很短的期間,可謂:完工即將淘汰。若因捨不得1,218億元的投資浪費,續用高碳排的化石燃料設施,不僅牴觸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法定義務,並將因「碳鎖定效應」,拖累國家減碳腳步。
政府若真有減排決心,除應盡早除役原定去(2024)年12月除役的協和3、4號燃油機組;並應將開發協和四接的龐大經費,轉投入深度節能、能源管理及再生能源等更永續的方案。
公布五年目標 檢討減量進程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專職律師黃馨雯表示:階段管制目標,依氣候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是「五年為一期」。過去第一期及第二期也都是公布五年的階段管制目標。因此,這次第三期應公布的內容為「2026年到2030年」的五年階段管制目標。但是,環境部這次草案只有公布單年度,也就是2030年一年的管制目標,顯然不符合氣候法第10條第1項的規定,也與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公告內容不一致。因此,我們要求環境部應修正草案,納入「2026年到2030年」的管制目標,並再次踐行氣候法第10條所定之程序要求。另外,國家減量目標也不是訂來博取名譽的,而是訂來努力落實以對抗氣候變遷。我國2020年減量目標為2%,2025年為10%,以線性減量方式檢視,每年應減量1.6%,但2021年及2022年的資料皆顯示我國減量進度嚴重落後。因此,環境部應說明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落後之加速改善方案,以達成2025年減量10%之目標。
汰除化石氣 保育生態系
基隆市野鳥學會 常務理事鄭暐表示:天然氣看似減碳排,但其鎖熱能力很強,20年內的暖化效力約是二氧化碳的86倍,停止包含天然氣化石燃料的使用,才能根本性的緩解全球暖化問題。基隆協和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的爭議案是我國能源轉型的照妖鏡,我們從桃園三接,基隆四接、台中五接、高雄七接都是犧牲生態的偽環境永續,僅個別審查開發案,刻意忽略重大開發案之間對環境、社會的連動影響,迴避了天然氣用量暴增、碳排總量不減、甲烷逸散更多的總體性評估等。環境部應該主動要求經濟部提出能源開發政策之政策環評!確保減碳目標落實。
此外,氣候變遷因應法第6條第1款:「國家減量目標及期程之訂定,應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之共同但有差異之國際責任,同時兼顧我國環境、經濟及社會之永續發展。」四接填海造地將破壞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牴觸《巴黎協定》要求的「必須確保包括海洋在內的所有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及《格拉斯哥氣候協議》要求的「確保包括森林、海洋與冰凍圈所有生態系統之完整性,以及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我們不應該採行犧牲生態的減碳方案。
燃氣大排碳 地熱真減碳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指出: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環境部提出「2030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為0.319 公斤CO2e/度」,而協和電廠更新改建後單位發電量之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 0.365 kgCO2e/度,協和電廠未來改建方案根本不符合環境部訂定目標,此刻環境部就應該針對新設的發電機組有所要求!
陳冠羽強調協和電廠轉為燃氣發電,但發電機組裝置容量暴增2.6倍到260萬瓩,導致每年1,221萬噸空污排放,基隆人從北部火力發電廠開始已經吸了一百年的空污,請環境部給基隆人一個不用吸空污的機會,能源轉型應善用新瀨海底火山,協和轉再生,發展地熱發電,邁向零空污。
國際目前都持續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願景,且國發會於2022年要求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必須在2030年達到46.12GW,台電身為國營企業,更應致力發展再生能源,同時北北基三縣市都在為爭取AI智能產業努力,依RE100規定天然氣發電不是綠電。協和電廠轉型為超大型天然氣發電廠不僅違背環境部降地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目標,大幅增加天然氣發電碳排比例,更將影響北北基生活圈產業發展,完全是零和遊戲!
削減褐產業 降低用電量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表示:政府提出的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能源部門與製造部門並無利用經濟模型納入社會經濟、能源、水資源、農業、土地利用與氣候系統的綜合評估,欠缺科學依據。此外,由下而上的六大部門(能源、製造、住商、運輸、環境、農業)減碳行動計畫,仍停留在傳統開發思維,僅聚焦於容易量化、易於達成的減碳手段,卻缺乏對部門管理事項的全面盤點。因此,草案中設定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僅為28±2%,遠低於《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所要求的2030年減碳45%目標,顯示政府在減碳力度上仍然缺乏決心與行動力。
台灣的電力需求估算未充分考量高度依賴進口能源的現實,若能正視此問題,政府應積極輔導製造業進行產業轉型,以大幅降低電力需求。協和電廠的更新改建計畫斥資超過1,218 億元,若能轉為加強支持製造業低碳轉型,並削減褐色產業規模,不僅能有效減少碳排放,亦可保護台灣日漸消失的自然海岸。
因此,我們主張:
一、協和燃油機組盡速除役,轉型再生能源。
二、停止興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避免進一步破壞海洋生態。
三、削減褐色產業規模,以實質減少能源需求。
真正的減碳行動應從能源結構與產業政策同步著手,而非僅限於短期與局部性的減碳措施。政府若要展現對2050淨零排放的承諾,就應將政策方向導向與自然資源共榮之再生能源與產業升級,確保減碳與棲地保護的雙贏局面。
新聞聯絡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