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開假面SRF》記者會連發之2(2024.12.02)
本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
近幾年,政府推動將一般家庭、工商業廢棄物中的廢塑料、廢橡膠、廢木材等不易分解及再利用的東西,透過例如破碎、分選、乾燥、壓縮等處理程序,轉製為固體燃料。政府推動SRF的目的,原本是為了處理廢棄物的問題,但是當把SRF產物當作發電燃料時,SRF廠實際上就是「焚化爐」。但是燃燒廢塑料、廢化學纖維,其實就等同是燃燒化石燃料,即便可以發電,它還是會產生許多碳排,這跟我們所追求2050淨零排放是背道而馳,因此不應該當作綠電。
而且商業化運轉的SRF廠,意味需要源源不絕的燃料來發電,而這也表示需要更多的垃圾來製造燃料,這樣的政策其實跟我們所倡議源頭減量的政策目標(包括垃圾減量、塑膠減量)完全相反,導致忽視源頭減量的重要性。
更何況,因為稽查無法落實,部分不肖廠商燃燒廢棄物所排放的空氣污染,含有超過歐盟標準的戴奧辛,在SRF廠附近,也時常可以聞到有燃燒臭味、塑膠味、的情況,導致居民的健康受到嚴重威脅。
燃料廢棄物不應該被視為循環經濟或是能源生產的方法。在此呼籲政府應該重視源頭減量問題,不應該把垃圾處理問題藉由焚化發電來過度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