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1號機燃料棒護套破損案之管制作業」說明會書面意見
「核二廠1號機燃料棒護套破損案之管制作業」說明會書面意見 105.05.24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 一、發現破損、揭露破損到處理破損,時間拉得過長:   依原能會網站資料,民國(下同)105年 7 月中旬已發現監測參數異常[1],惟於同年10月13日始在原能會網站「核能電廠運轉狀況表」公開揭露「爐心燃料疑似輕微破損」資訊[2],且至同年12月停機大修期
2017/05/24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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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蔡雅瀅律師於「核一2號機降載延時運轉案審查」說明會發言單(2017.5.8)
「核一2號機降載延時運轉案審查」說明會發言單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   一、「負載變動」衍生的負面影響,應審慎評估: (一)台電106年5月3日「核一廠2號機「維持75%功率運轉」評估報告」[1]附表2 「EPRI報告「Program 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2017/05/08
蠻野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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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核一延修成核安隱憂
《莫讓核一延修成核安隱憂》 核一廠二號機最近一次完成大修,是在一○五年一月六日,距今已一年多,原訂今年六月初大修,但台電日前申請「降載延時運轉」,想以降低發電功率換取延後大修期程。 核一廠二號機裝置容量僅六十三.六萬瓩,約占台電系統裝置容量四二一三.二五萬瓩的一.五%,降載七十五%功率後,更僅四十七.七萬瓩,約占一.一%,遠小於台電網站預估之今年六月上、中、下旬備轉容量二五六.六、一九
2017/05/03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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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特定地區食品解禁輸台及輻射檢驗交流座談會」發言單
一、今日的會議資料未事先公佈,希望日後類似會議能及早公佈會議時間並事先公佈會議資料,以利與會者準備。   二、希望政府能說明:擬解禁日本核災地區食品輸台,談判過程為何?有無及有何交換條件?我國能從此種健康風險承擔中,得到何種好處?是否值得?拒絕承擔此種健康風險的後果為何?能否承受?   三、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衛福部、原能會、農委會等機關,與經貿談判部門
2016/11/23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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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災地區)食品輸台公聽會紀實
民國(下同)100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才知道:政府打算在11月12日星期六至同年月14日星期一連續三天,開完十場「日本(核災地區)食品輸台公聽會」,除了時間、地點和議程,沒有公布其他會議資料,覺得很掙扎:這樣怎麼準備?該去參加嗎?會不會無法阻擋,反而變成背書(ex:既然還是有民眾參加,表示活動公佈時間並不倉促云云)?最後決定印出找到的相關資料,帶著卷宗,硬著頭皮上陣。 &nbsp
2016/11/14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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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公眾參與平台會議(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作業)發言單
1.社會溝通時,應避免混淆「停機」與「除役」:  既然政府承諾核一廠40年運轉執照期滿,一定會停機、不再延役,希望原能會與社會溝通時,將「停機」與「除役」(包含拆廠、復原等)二者分開。對於民眾提出可能會增加完成除役所需時間的改善意見時,要避免造成:如不接受既有除役方案,核電廠就無法如期停機的誤解。   2.各項設施興建的必要性與順序應考量: 核一廠除役
2016/10/20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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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除役計畫暨乾式貯存設施訪查活動發言單
一、重新檢討規劃,排除安全疑慮前,不應執行乾貯設施熱測試:   (一)台電目前僅願承諾就第二期乾貯設施改採室內及重新檢討位置、容量等問題,就第一期乾貯設施,仍想先執行熱測試。然核廢料每次搬運或重裝等變動,均有安全風險,且一旦裝填用過核燃料,設施即遭輻射污染,欲再取出也有風險,很多事都不可逆轉。在安全疑慮排除前,不應進行熱測試。 (二)重要的事該謹慎地做,應就容量、材質、封
2016/09/08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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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公眾參與平台座談會發言單
  一、擴大範公眾參與疇:   (一)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會前,曾內部討論並發文請求原能會說明「公民參與及可開放決策的範疇」,此次未能清楚說明,希望下次會議「前」,能整理出項目清單。   (二)建議除「政策方向」應納入公眾參與外,並將各項許可審查、異常事件調查等「例行程序」,均開放公眾參與。建立完整的資訊公開、公眾參與機制,讓決策的依據與過程透明,
2016/08/26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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