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型都更,何不拿核電廠示範?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2014/01/15
圖片引自: 2013.03.18中央地調所【核能電廠的區域地質概況】

 
去年8月內政部以台灣地震風險高為由,推出「防災型都更」,計畫5年投入90億元,拆遷5500戶住宅 ;部長李鴻源日前受訪時並指出,已撥經費給雙北市及台南市政府,尋找需要都更的案源
 
放眼雙北市,老舊、危險且一旦釀災將禍延全台,最適合「防災型都更」的,莫過於老朽的核一二廠。該二電廠距山腳活動斷層分別僅七及五公里 ,強震風險高,耐震能力卻不及已發生核災的福島電廠。台電雖計畫分別在105年底及106年底,補強耐震能力 ,然該二電廠既已運轉超過三十年[註1],接近原定除役年限 ,且有爐心側板裂開、燃料匣彎曲,甚至錨定螺栓斷裂等狀況,何不提前數年除役?好讓全民安心。
 
再依核電壓力測試之歐盟同行審查報告:台灣獨特的板塊構造與氣候環境,曝露於天然危害如地震、海嘯、水災與颱風的機會,遠高於2011至2012年間進行壓力測試的歐洲國家,並建議更新所有天然危害的設計基準事件,及安全相關建築物所有開口必須改裝[註2] 。

核一二廠位於大屯火山群噴發熔岩流向海洋形成的火山台地 ,曾有學者呼籲及早因應火山威脅 。政府雖有監測火山活動,然岩漿一旦噴發,人或許來的及撤離,放著許多高放射性物質的核電廠該如何應變?


 
核電僅佔全台電力百分之十幾,低於備用容量率,廢核顯不致缺電;況依台電102年9月版的電源開發方案,未來新增電力扣除退休機組,比核電還多[註3] 。要推防災型都更,何不先拿核電廠做示範?
 
 
上二圖片引自:102年9月版台電電源開發方案
 
註1:
核一廠兩座反應爐於1978、1979年商轉,原訂於2018、2019年除役
核二廠兩座反應爐於1981、1983年商轉,原訂於2021、2023年除役
核三廠兩座反應爐於1984、1985年商轉,原訂於2024、2025年除役

註2:

引自【台灣核能電廠壓力測試之歐盟同行審查報告】第119、120頁 http://www.aec.gov.tw/webpage/npp-check/files/index_01_9_3-1_04.pdf
 
註3:
摘錄102年9月版台電電源開發方案第1頁:「…預計 102 至 113年間將新增發電容量 1,965.9萬瓩,包括再生能源中之慣常水力 2.9 萬瓩(0.2%)、其他再生能源568.9 萬瓩(28.9%);火力 1,124.2 萬瓩(57.2%),其中燃煤560.0 萬瓩(28.5%)、燃油 5.7萬瓩(0.3%)、燃氣558.5 萬瓩(28.4%);核能新增容量則為 270.0萬瓩(13.7%)。本年方案規劃期間陸續退休之機組有962.5 萬瓩,故系統淨增加容量為1,003.4 萬瓩。…」
 
本文原載:103.01.15自由時報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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