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中油進行大潭天然氣管線工程,拒絕將施工地點南移150公尺避開藻礁生長區,硬生生穿越破壞藻礁海岸,引起各界撻伐。在農委會特生中心劉靜榆博士四處奔走感召之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合作,研究如何保護面臨多個開發計畫威脅的藻礁海岸,並協助多個民間團體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共同提出指定為「自然地景」(含「自然保留區」及「自然紀念物」)之申請。
2008年9月農委會函復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經農委會自然地景審議委員及桃園縣政府現勘結果,達成「須予保護」之共識,並依《文資法施行細則》第8條做成「列冊追蹤」之決定。然而5年多過去,仍未完成指定程序,行政效能之低落,令人匪夷所思。
藻礁生長緩慢,大面積膠結的藻礁海岸十分珍稀,不僅如同聚寶盆般,棲息眾多海洋生物,更層層疊疊紀錄著台灣海岸環境變遷史,宛如一本有生命的史書。
桃園地區多次發生嚴重的工業廢水污染事件,不僅危害藻礁亦威脅居民健康,積極保育藻礁的同時,也是維護居民生活環境。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亦持續與在地團體合作,共同推動藻礁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