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尚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發生在4月7號(近三個月前)的雲林六輕爆炸案,日前新聞媒體報導指出,賠償金至今未發下,還有部分災民未納入登記或理賠,「如果房子損失5萬8千元,但只賠個2、3萬元,你們願意嗎?」鄉長蔡長昆表示,還沒發賠償金,主要因台塑賠的金額不足,我們需要1億2000多萬元,但六輕只願賠9200多萬元。面對環境污染和公安意外頻傳的今日,我們除了祈禱環境污染和意外不要發生在居家環境附近之外,其實還有更好的選擇—在發現環境公害問題時,利用以下的檢舉方式來反應問題。一同加入環境的復仇者聯盟,和我們環保團體一起並肩作戰,「主動關心周遭的環境」,才能避免未來發生重大公害事件:
一、環保署公害陳情網路系統/公害報報APP:
透過網路,我們可以從上面的網站或APP中,填載污染地點、污染者名稱、污染項目(空氣污染、噪音、水污染、廢棄物、土壤、毒性化學物質等等)、污染時段等資訊,還能上傳圖片、文件、影音檔案。送出報案資料後,還可以利用案件查詢功能,輸入案件編號了解陳情案件的處理情形。
二、其他(各地方政府環保局、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地方檢察署):
從以下的圖表中,我們約略可以了解各種檢舉管道的不同。倘若我們今天需要立即性的反應或處理問題,地方政府環保局可以提供我們比較有效的協助。而針對大型、持續、反覆性的污染案件,向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檢舉,解決問題的效果較佳;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屬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及地方檢察署的權責範圍,直接提出告發或檢舉可以節省公務機關的行政流程往返的時間,進而有效解決問題。
在6月27日通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除了直接宣告我們農地死刑外,同時也粉碎了很多環境保護者的夢想。現在我們的環境,正深陷農地違章工廠污染的殘酷環境中,我們急需新血的投入,一同強力監督環境,防止我們殘存的淨土再度遭受破壞和污染。我們雖然無法像電影一樣返回過去改變歷史,但是我們可以藉由這三部曲所提供的工具,從周遭的環境做起,做出一些小舉動來改善我們未來的環境。從首部曲中,我們可以找出可疑的污染者。在二部曲中,我們能夠實際了解當地環境資訊現況。
最後,利用前兩部曲所得到的資訊,透過本(三)部曲介紹的方法,提出陳情與檢舉,使權責機關落實稽查與環境保護責任。雖然我們正面臨極大的挑戰有待克服,只要我們秉持愛環境的熱情,持續參與關心其中,相信可以撥亂反正,達成環境基本法追求永續發展的目的。最後,讓我們一起高喊「Avengers Assemble!」
本文原載:2019.07.02 蘋果投書
公害案件參考檢舉管道(作者整理)
公害案件主要檢舉管道 |
縣市地方政府環保局(全國統一之報案專線:08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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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情形 |
因人為缺失,致破壞生存環境,有損害或危害國民健康之現象, |
辦理地方縣市環境保護事項。其餘內容同左。 |
地方政府環保事項執行督導。跨縣市環保事務之協調與執行。 |
刑法第190條之1、及其他涉及刑事責任的環保法規。 |
優點 |
可以查詢回覆內容。 |
可以立即反應問題。 |
可以整合跨區污染案件。案件處理上較獨立。 |
針對涉及環保相關刑事案件有主動調查、偵查權限。 |
缺點 |
需填載資訊,較不便利。 |
如用電話報案,較無法留存當下文字記錄。 |
較無法立即處理污染問題。 |
較無法立即處理污染問題。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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