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核一除役更多祝福
文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核一廠兩部機組先後於2014年、2017年停機至今,日前通過除役環評,聯合報主筆室則以《灌完迷湯拆核一廠 台灣將成拆廠大國?[1]》一文抨擊:美國賓州西平堡開拆十餘年,還沒走出技術瓶頸;三喱島拆除時程預計六十年,核一廠二十五年完成拆廠,讓人擔心其謹慎程度與安全性;福島機器人進入反應爐五分鐘即陣亡,核一廠會不會有同樣命運?台電和原能會均無拆廠經驗,卻給國人灌迷湯,稱世界運轉中的四百座核電廠,有一半將在二十年內除役拆廠,夸稱進攻拆核電市場云云。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1條要求,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應採取「拆除」之方式,並在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完成;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明定,除役應於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除役許可後「 25年內」完成,雖可依同法第25條暨同細則第18條申請變更,但台電以法定的「25年」除役期限為努力目標,何錯之有?而除役時程短,未必就等同不嚴謹或不安全,畢竟核一半徑三十公里住著數百萬人,加上近火山、斷層、多颱風的環境條件,若長期未能完成除役,也有安全風險。
國際上其他核電廠除役過程已經歷的嚴峻挑戰,確實值得我國借鏡。然核電除役縱使艱難,為了國人的健康安全,仍應努力克服。如同戒毒過程雖然辛苦,但總不能為了害怕戒斷症狀的痛苦,乾脆繼續吸毒。與其看衰核一除役也可能遭逢困境,毋寧期許近年積極與國際安全管制機構及組織交流除役經驗、辦理或參加相關專業訓練、研討會及蒐集除役資訊的台電和原能會[2],能避免重蹈他國覆轍,確保國人安全。
依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統計,至今(2019)年4月底止,全世界有173部核能機組永久停止運轉,其中,僅17部已完成除役[3],核電除役確實潛藏龐大商機。過去核工產業與教育偏重核電廠營運,然車諾比、三浬島和福島核災引發的安全疑慮,與綠能崛起的資源競逐,核電在全球早已逐步走向衰退[4]。有遠見的核工教育者,與其力推老舊核電廠延役,讓國人承受風險,不如放眼掌握除役商機。
能讓乘客安全下車的雲霄飛車,才有資格載客。沒有一座電廠可以永遠運轉,除役是核電廠生命周期必經的步驟,也是核能安全重要的一環。當核一廠四十年功成身退,無論擁核、反核,請給核一除役更多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