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就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場址替代方案台北港,所需工期之說法一變再變:107年1月環差報告稱需10年以上[1];同年7月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改稱需15年以上[2],同年9月審查意見回覆更加碼主張約需18年;甚至宣稱:政務委員張景森於107年5月30日邀環評委員鄭明修、教授莊秉潔、經濟部及交通部至台北港現勘,獲致初步結論台北港興建接收站時程緩不濟急,無法作為三接替代方案[3]。
同個替代場址,短短幾個月,越說越離譜。
鄭明修委員在今(107)年7月的專案小組會議,曾質疑中油就台北港時程說明的合理性,並明確表達反對開發;莊秉潔教授在該次會議後,亦以〈觀塘站失敗 是能源轉型好的開始〉為題,投書 貴報,分析台北港與觀塘站相較的優點;同年9月12日環評大會,鄭明修委員退席後亦澄清:張景森請我們去台北港現勘,只是現勘,並沒有達成任何決議,覺得被陷害和出賣[4]。
實讓人想起去(106)年12月,張景森政委赴大潭現勘前,曾對媒體放話稱:目前替代方案普遍獲得環團與專家學者的認同[5]。搞到參與現勘並反對原址替代方案的桃園在地聯盟,得發新聞稿澄清並無共識[6]。
而中油就環評委員劉希平要求評估台北港可行性部分,回覆:工程技術面可行,但時程上不符,建議三接與台北港脫鉤,惟未來不排除於台北港興建LNG站[7]。可知中油雖不願放棄觀塘案,但反對遷址之理由並非出於技術面。
然台北港替代方案真的需要10年、15年甚至18年才能完成嗎?
107年9月12日環評大會,認真審查的鄭明修委員提出替代方案研究資料,詳盡分析:台北港有第四期填土區、第二貨櫃中心、第一貨櫃中心等3個可能港址,不考慮行政及環評作業,施工期前者約需4~5年,後二者約需2~3年;擴充林口電廠煤輪碼頭增設LNG船席;將核四改建為燃氣電廠並增設LNG接收站或外海浮動碼頭(FSRU)或重力式碼頭(GBS)。其中,第四期填土區面積可滿足油槽遷移與LNG貯槽之用;第一貨櫃中心使用率低,碼頭公司已申請延後開發第3期碼頭,三接遷址可解套相關問題;林口碼頭增設LNG船席,若北部協和、核四等電廠改為天然氣電廠,可就近供氣;核四改建並設接收站,可留用抽水站、放流管及其他設施;外海浮動碼頭,工期較短、造價較廉,且可移至他處重覆使用。相關替代方案不僅可解決目前三接爭議,甚至有其他附加益處。
選址錯誤的中油三接,不僅破壞生態,又有腹地狹小、海象條件不佳,每年可營運日數短,不利能源安全的重大缺陷,甚至有影響溫排水縮短大潭電廠壽命之疑慮[8]。中油早該認真提出其他場址替代方案,而非一再誇大替代方案的困難,拒絕誠實面對明明還有其他選擇,讓環評委員得花力氣幫其寫作業、找出路。
我國天然氣供應向來由中油獨佔,台電於103年8月獲准自行採購天然氣[9],但尚無自有的接收站。大潭電廠的25年供氣合約將於117年到期,合約到期後未必須由中油供氣。若中油繼續在觀塘糾結,不願儘早提出場址替代方案;政府不如要求同屬國營事業的台電,提出對案與中油較勁,有比較才會進步。
而行政院長與其對官派委員喊話、施壓,催逼中油三接過關,弄到5位認真審查三接、不願為錯誤政策背書的環評委員退席抗議,不如將心力放在好好審視民間委員費心整理的替代方案,為生態保育與能源安全尋求雙贏,才是國家之福。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雅瀅)
[1] 107年1月中油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藻礁生態系因應對策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頁4-4
[2] 107年7月3日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藻礁生態系因應對策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簡報,頁9
[3] 107年9月經濟部工業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初審會議審查意見回覆,頁71
[5] 106年12月7日工商時報「張景森、環團 今晨現勘第3天然氣接收站」報導
[7] 107年9月經濟部工業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初審會議審查意見回覆,頁30
[8] 106年6月5日蘋果日報「中油天然氣接收站遭台電「吐槽」不改設計只能供電10年」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