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稿)《政府該為不為,人民自力救濟》- 廢止觀塘環評案向行政法院起訴記者會新聞稿
蠻野編輯部
2018/06/11

《政府該為不為,人民自力救濟》-

廢止觀塘環評案向行政法院起訴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6/11(一)上午9:00

地點:行政院門口(忠孝東路一段1號)

辦理單位: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觀塘開發案的大潭藻礁有新事證非常明確!

可不可以別再讓公民疲於奔命、焦頭爛額?

從去年6/8海洋日起算,今天是我們在這一年來的第25次為大潭藻礁召開記者會。

民間常嘆:法律千萬條,要用沒辦條。但是無賴政府只需「依法行政」一條就可以讓民團疲於奔命、焦頭爛額,讓弱勢者哀號、逼土地淪喪。

觀塘工業區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案,用的是上個世紀1999年的環評,本來就很爭議;大潭藻礁的價值經學者研究調查證實是全球最珍貴的藻礁生態系,而瀕危的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被發現,更是直指本案有新事證可以廢除環評,讓爭議止息;可嘆我們的行政體系就是不肯依法行政,背後是什麼壓力使然?

甚至我們也找到2022年天然氣的缺口根本就是假需求的證據;然而我們的開發單位還是不死心,行政體系也始終配合演出。他們真的有依法行政嗎?

公民團體不服氣,今天到行政院提行政訴訟,期待未來別再讓公民焦頭爛額、疲於奔命。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葉斯桂理事長:三聲無奈(吹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1、行政院訴願決定認定:環保署准許觀塘工業區的開發單位由東鼎公司變更為中油公司,並非行政處分。然而開發單位若未變更,中油公司欲開發觀塘工業區,本應另案實施環評且未經環保署認可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否則有行政罰甚至刑罰。是環保署准許開發單位變更,使中油公承接東鼎公司之環評權利義務,毋須另案實施環評,已對外發生環評權義變動之法律效果,自屬行政處分。

2、行政院訴願決定又認定:環現況差異分析、環差分析、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等,相較於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乃屬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然環現況差異分析、環差分析的發動權人為「開發單位」;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的發動權人為「環評主管機關」;而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之發動權人為「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況環現況差異分析、環差分析及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均係建構在舊環評存在之前提下,進行微幅調整補救;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的廢止請求權,則可完全除去舊環評的效力。三者發動權人及法律效果截然不同,並無特別法優先普通法之適用。且柴山多杯孔珊瑚屬保育類野生動物,透過行政程序法第128條廢止歷次環評處分,讓全案有重新思考的機會,較在既有的舊環評框架下,修修補補,更能保育柴山多杯孔珊瑚。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2款:「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本件中,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陳昭倫研究員於106年6月21日鑑定確認其在桃園大潭藻礁所採獲的珊瑚為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所發現四株珊瑚群體皆位於桃園市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開發現址,並於同年7月4日出具鑑定報告。除屬新事實外,亦屬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2款之「新證據」。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立法目的,旨在調和「法安定性」與「合法性」之衝突,有行政程序法草案說明可稽。本件觀塘工業區、工業港開發計畫歷次環評處分,法律效果環環相扣,若無前階段處分存在,亦不會產生後階段之處分,且實際的開發之內容,係以「最後變更」之結果為主。而中油公司於106年4月7日成為觀塘工業區之開發單位,乃繼受東鼎公司全部之環評權利與義務,此觀環保署106年4月7日函:「…開發單位名稱變更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後續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環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自明,則距同年9月15日原告等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申請廢止觀塘工業區、港開發計畫歷次環評處分,僅僅5個多月(未逾法律規定之5年),尚未形成不應再變動之安定狀態,而應基於立法意旨即合法性之調和,准許廢止歷次環評處分之請求。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有新事證可以廢止環評處分卻不作為,這是小英政府下的環保署先失職,訴願委員會再失職,逼得人民自力救濟來向行政法院請求給予正義的審判。

不缺電何需埋藻礁?

6/7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用電大戶節電暫緩,因為備轉容量率已達5%~6%意思是電已經夠了,不必擔心缺電,甚至該啟動的用電大戶節電措施也可以延緩;那麼請問:如果這樣就可以讓企業節電暫緩,何以2025年備轉容量率已達15%,詹順貴副署長所說只影響0.1%的深澳電廠還是要用燃煤?為什麼碰到用電大戶就轉彎,顯然是財團利益大於全民健康!

去年我們就根據台電的資料質問「不缺電何需埋藻礁?」,我們強調2022年和2024年分別都還有8.7~8.9%的備轉容量率,電哪有缺?但是相關單位都當耳邊風;現在由經濟部長直接證實,備轉容量率達到5%~6%就不必擔心缺電,那麼何須埋藻礁?

我們也在上個月的記者會中強調,當三接因為環評卡關,2022年大潭電廠8號機組的天然氣需求已經來不及時,經濟部長又跳出來解圍表示:「可以用調度面解決」。可見觀塘工業區蓋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是明顯的假議題。

環保署對總統交代事務竟敷衍虛應  呼籲行政法院落實環境正義

4/15搶救聯盟召集人和小英總統見面,所建議的議題總統聽到了,但是我們看環保署的敷衍回應,就不禁替小英總統擔心,這樣的辦事態度和效率,是要陷總統於不義嗎?

我們觀察本案背後是財團解套、是政黨派系利益的糾結、是選票考量下的祭品;這些假議題所引爆的民怨正在腐蝕人民對政府的能力和誠信,我們呼籲行政法院正視此問題,廢止觀塘環評,及早讓本案的環境正義落實,免除人民再疲於奔命、焦頭爛額。

新聞聯絡人: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潘忠政  0972-117081   [email protected]

蠻野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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