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擴大範公眾參與疇:
(一)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會前,曾內部討論並發文請求原能會說明「公民參與及可開放決策的範疇」,此次未能清楚說明,希望下次會議「前」,能整理出項目清單。
(二)建議除「政策方向」應納入公眾參與外,並將各項許可審查、異常事件調查等「例行程序」,均開放公眾參與。建立完整的資訊公開、公眾參與機制,讓決策的依據與過程透明,才能提升決策品質與信任度。
二、資訊充分公開:
(一)資訊公開是公眾參與的基石,且核安攸關廣大民眾權益,即使不開放公眾參與的項目,至少也該做到資訊充分公開。
(二)公開範圍建議至少包含:
1.所有台電料均應完整公開:送審的資
方便公眾協助原能會共同檢視。
2.初稿即應公開:
過去常以尚未定稿為由,拒絕公開送審資料;但等到定稿才公開,就喪失公眾共同檢視及早期發現問題的機會;環評程序會公開環說書初稿、修正版、定稿版,一份報告依照不同審查階段,可以有好幾個版本,尚未定稿並非拒絕公開的適當藉口。
3.數據資料應公開電子檔:
(1)「送審數據資料」公開電子檔,相關專家可透過程式分析,協助原能會共同找出問題(如:核二螺栓斷裂事件,即有學者將台電提供的高、低頻波切割開來分析,發現疑點)。
(2)「一般數據資料」公開電子檔,方便民間活化運用,發揮資料的價值創造公益 。
4.審查委員利益衝突資訊揭露:
過去原能會許多資料不公開審查委員姓名,造成外界無法檢視有無利益衝突情形。建議未來聘任審查委員前,應要求揭露利益衝突資訊,有利益衝突者應迴避審查,並將相關資料公開,供大眾共同檢視。
5.會議紀錄應公布完整版:
過去原能會許多會議紀錄,網站上僅公布簡略的摘要版,完整版僅委員及內部人員才能看到,造成民眾無法理解審查過程考量的理由,未來應公布完整版,方能提升民眾對決策的理解與信任度。
三、會議應及早公開資訊:
(一)支持媽盟建議的每次會議預先公布「主題」,讓對該主題有興趣的民眾、團體參加,方能聚焦討論。
(二)會議應及早公布時間、地點、會議資料,方能深入討論。
四、會議應開放媒體及線上參與:
(一)會議應開放媒體(含公民記者、獨立媒體)在場及錄音、錄影,提升會議透明度,確保公眾知情權。
(二)會議宜設置線上參與管道,便利無法親自到場的民眾參與;但不可以已有線上參與為由,取代開放民眾現場參與。
五、理由說明義務:
民眾意見如不採納,應具體說明理由。避免民眾耗費時間心力提供意見,卻遭漠視,喪失參與意願。且說明理由可促進相互理解,民眾有可能被理由說服,或是瞭解意見不採納的理由,而針對該部分進一步說明。
六、網站改善:
(一)原能會目前的網站設計資料檢索不易,希望未來網站改版時,能從公眾資料檢索便利性角度檢討、改善,並廣泛蒐集一般民眾及原能會網站重度使用者(如:記者、環團)之意見。
(二)文宣可以親民,但不能愚民,避免美化、可愛化核電、核廢及淡化風險的文宣。
七、分區座談:
支持針對不同主題,辦理分區座談,並應協助偏遠地區民眾,排除交通問題等參與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