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山林
守護西海岸溼地,東海岸沙灘,拒絕不當開發造成地景與生態的破壞。如:七星潭、杉原海岸、墾丁後灣溼地、202兵工廠演生溼地。監督墾丁京棧大飯店開發案、揭發台江國家公園圖利礦商、救國團和鵝鑾鼻聯勤弊端。以民間委員身分參與監督各開發案的源頭審議。如北投纜車、阿里山三合一BOT、澎湖吉貝沙尾BOT、美麗灣渡假村、松菸大巨蛋BOT、廣慈博愛院BOT。長期關注台灣白海豚、苗栗石虎、雲林八色鳥生存之危機。(照片:
#認識台灣環境律師的祖師爺—雲林林內鄉士紳—吳德雄律師
經典案例—雲林林內焚化廠 地方上曾經為它辦過公投;出身該鄉的律師,以法律專業就該案環評結論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最終讓林內焚化廠無法營運;當地民眾投票給反焚化爐的意見領袖分別當選鄉長、縣長。這是一個源自在地的環境法律政治社會運動經典案例。 本文所指的「環境律師」,非指因環境污染而為受害人打訴訟之律師,而是在污染未發生、就為潛在可能的受害人捍衛環境權進行訴訟的律師。這位祖師爺級
2013/12/19
楊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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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林內焚化廠行政訴訟的回顧與感言
欣聞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成立十週年的大慶,即將來臨,個人也來發抒參與林內焚化廠行政訴訟感言,以資慶賀。   讀軍法學校時,除法律課程外,對管歐教授教的「行政法總論」、林紀東教授的「憲法」、任卓宣教授的「國父思想」、芮和蒸教授的「政治學」都很感興趣,都打下良好基礎後,發現對往後辦案行文,頗有助益。 還有兩件事也受用很大,一是民國五十幾年,於個人服役的聯勤總部,靠這些專門學識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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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野-指標性案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從2004年起以各種不同形式參與的訴訟案件,於2010年起陸續有了中(終)局判決,雖判決結果不全然讓人如意,但卻藉此建立了一些環境訴訟上的標竿與典範。 癌症案子起死回生—太魯閣族反亞泥還我土地案 本協會成立後所處理的第一件案件,是太魯閣族原住民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與博仲法律事務所律師合作,為太魯閣原住民爭取應有的土地權利。我們的當事人與夥伴們,
2013/12/19
蔡雅瀅, 陸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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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遺何須依附中國
(圖說:樂生療養院 / 王字型大樓) 文化部長龍應台在立法院表示:希望將兩岸共同申請世界遺產,列入兩岸談判項目,並稱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提出世遺申請。 事實上,我們的樂生療養院早於2009年被文建會列為「世界遺產潛力點」,文化部網頁並介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正式專家組織ICOMOS前副主席西村幸夫教授指出:樂生院符合多項《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要點》中的提名原則
2013/12/15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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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誰說的算?淺談環境公益訴訟A
環境運動從早期的街頭抗爭,到公民、環團積極參與開發案審查程序表達意見,到進入法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每一種運動型態的變遷,都伴隨著台灣社會民主化的進展,與環境法意識的提升。 台灣第一個環境法律團體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在環境運動變遷過程,亦扮演著重要角色。包含創會理事長文魯彬先生在內的多位環保署第六屆環評委員,積極要求環評審查程序必須公開透明,促使更多公民、團體走入體制內,參與環評程序表達意
2013/12/11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 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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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扳倒國光石化
惡化雲彰地層下陷 反八輕國光石化(第八輕油裂解廠)運動,可以說是近年規模最大的社會運動之一。2006年,民進黨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後,宣布啟動「大投資、大溫暖」將國光石化開發案列為重大開發案,原本計畫於雲林設廠,其後將預訂地點改為彰化大城鄉,政黨輪替後由國民黨繼續持續推動。 國光石化的設廠計畫,預計在彰化大城芳苑外海填海造陸約2700公頃,後縮小開發規模為1900公頃。本案引發了莫
2013/12/11
陸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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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國土委外私有化(BOT/OT)
1990年代,台灣為了加入WTO,整個市場朝向所謂「自由化」邁進,許多原本為國營企業所掌控的產業便釋出股權,例如金融壽險、電信等等特許行業,引來財力雄厚的財團併購,因政策配套不足、思維不周,導致財團不僅掌控市場,龐大的國有資產透過控股變相得為財團私有,因此被抨擊為「自由化=財團化」。然而國家政策友善財團資本家還不僅於此,政府美其名為引進民間資金及創意注入公共工程,於是在自由經濟市場喊得嘎天價響
2013/11/22
楊士慧, 陸詩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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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環境影響評估法」於民國83年制定公佈,旨在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達成環境保護的目的,並於符合「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內之項目開發案時,即需依環評程序進行審查。而後於民國91年公佈的環境基本法第2條更清楚定義出「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同法第3條但書後段更指出:「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
2013/11/20
李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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