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認識蠻野
我們的夥伴
年度報告
我們的理念
組織架構
大事紀
聯絡我們
議題與行動
國土山林
海洋生態
能源轉型正義
永續循環經濟
原住民族權益
公益訴訟
環境教育
蠻野講堂
蠻野走讀
出版品
書籍
DVD
電子報
教育/文宣手冊
蠻野推推
蠻野看電影
蠻野看書
蠻野看新聞
行動攻略
論壇/工作坊
白海豚媽祖宮
不塑鹿港
鹿港學講堂
巡迴講座
據點介紹
支持蠻野
捐款徵信
捐款支持
捐贈發票
捐款贈品
加入工作夥伴
加入志工
English
認識蠻野
我們的夥伴
年度報告
我們的理念
組織架構
大事紀
聯絡我們
議題與行動
國土山林
海洋生態
能源轉型正義
永續循環經濟
原住民族權益
公益訴訟
環境教育
蠻野講堂
蠻野走讀
出版品
書籍
DVD
電子報
教育/文宣手冊
蠻野推推
蠻野看電影
蠻野看書
蠻野看新聞
行動攻略
論壇/工作坊
白海豚媽祖宮
不塑鹿港
鹿港學講堂
巡迴講座
據點介紹
支持蠻野
捐款徵信
捐款支持
捐贈發票
捐款贈品
加入工作夥伴
加入志工
English
臉書
YouTube
捐款
支持
首頁
環境教育
蠻野講堂
徵求:核電製造商國際訴訟書狀翻譯志工
蠻野編輯部
2014/07/01
福島核災後,許多日本人發現:因為法律特別保障核電產業,限制核災賠償義務人的範圍,造成受害人只能向電力公司求償,無法向核電設備製造商求償。
電力公司賠償的經費,來自電費和政府的協助,等於是受害人自己間接賠給自己,在經常發生地震、歷史上有過海嘯的國家,製造無法抵擋地震、海嘯的核電設備,最後發生核災,害眾多災民受苦及全球輻射汙染增加的製造商,竟然不須負責,十分不合理。且全世界有核電的國家,幾乎都在核電設備供應大國的壓力下,制定類似的法律,限制受害人求償的對象。
一群日本的義務律師發起核電製造商國際訴訟,在全世界39個國家募集4128位原告,台灣也有700多位原告參加。向奇異、東芝、日立三家核電製造商,各求償每人象徵性100日元,透過訴訟挑戰違憲的法律,並期望喚醒全世界意識到:核電產業在高度保護廠商、犧牲受害人權益的法律下發展的不合理現象。目前起訴狀可在網站上下載,但尚無中文版,希望徵求志工協助翻譯書狀內容。
翻譯完成並校對後的譯文,將放在網站上供大家下載及閱讀。
需翻譯的資料:
核電製造商國際訴狀起訴狀(日文版)
核電製造商國際訴訟網站
高度仰賴國外廠商提供核電設備的台灣,也有類似的法律,明定核子設施經營者以外之人,只就「契約明定」及「個人故意造成」之核子損害負責,其他情況,縱使廠商有過失(如:提供瑕疵設備、興建或維修保養不當),亦無須負責。而核子設施經營者之賠償責任,最高限額台幣42億元(日本並無賠償上限規定),不僅遠低於核四歷次追加工程款之數額,且平均全國每人約183元,萬一發生核災,根本不足填補國人實際損害。
參考法條:
【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22條:「核子設施經營者,依本法之規定賠償時,對於核子設施經營者以外之人,僅於下列情形之一有求償權:
依書面契約有明文規定者。核子損害係因個人故意之行為所致者,對於具有故意之該個人。」
第23條:「核子設施經營者以外之人,對於核子損害,除前條之規定外,不負賠償責任。」
第24條:「核子設施經營者對於每一核子事故,依本法所負之賠償責任,其最高限額為新臺幣四十二億元。前項賠償限額,不包括利息及訴訟費用在內。」
翻譯報名網址
延伸閱讀:
核電製造商國際訴訟
蠻野編輯部
返回列表頁
關鍵字
#核四
#核安
#核電
#街頭演講
#非核家園
#非核演講
#非核街講
相關文章
放生治病?放生延壽?海域的放生和放流
【蠻野講堂】眾生系列演講《無神之地 Vies-Sauvages》
【蠻野台語講堂】本土瀕危語言ê棲地復育《文化恐怖份子的文資願景》
【蠻野講堂】七夕前,我們談蚯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