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9 新聞稿|拆核四碼頭,還我黃金沙灘!
蠻野編輯部
2026/06/29

 84 年第四季至今,鹽寮、福隆沙灘黃金沙已經流失ㄧ半以上,感謝趙永清監委 4 月 10 日現勘時,接受我們所提供的相關流失證據!


❷ 感謝監察院院於 5 月 8 日行文行政院,要求行政院審慎評估拆除核四重件碼頭之可行性及執行經費。


❸ 5 月 15 日賴總統現勘沙灘時,也說監察院是可以做這樣的建議!


❹ 然,經濟部賴次長6月30日要到福隆召開<鹽寮福隆海岸沙灘復原推動工作會前會 >,確蓄意不將〈 拆核四碼頭 〉列為議題之一。


❺ 經濟部〈 鹽寮、福隆沙灘現地驗證規劃會議 〉總結報告不實,至今未更正。

 

拆核四促進會總幹事 楊木火 (驗證委員)表示:


一、從84年第四季至今,核四碼頭已經造成鹽寮福隆沙灘的黃金沙大量流失,根據台電資料,以沙灘厚度計已經流失 5 至 11 公尺,如以沙量計黃金沙的流失量已經超過一半以上:


     A區後方:[9.5-(4+5)/2]/9.5 = 5/9.5 = 52.63%

     B區後方:[20-(7.5+10.5)/2]/20 = 11/20 = 55%


二、感謝趙永清監委 4 月 10 日現勘時,接受我們所提供的相關流失證據!


1. 根據92年1月24日「核能四廠鹽寮福隆沙灘變遷調查委員會 」第一次會議記錄:


主席(歐陽主任委員敏盛):游院長在元月十六接見貢寮鄉與環保聯盟有關於核四廠外圍的鹽寮福隆沙灘變遷的陳情後,即指示召集專家小組會議,於一個月內就福隆鹽寮沙灘變遷原因,提出專業的看法,…;院長還特別請葉政務委員和林政務委員督導專家小組。


今年 3 月 11 日下午,我到監察院拜訪林盛豐監委,他在 92 年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他有參加「核能四廠鹽寮福隆沙灘變遷調查委員會 」的會議;林監委說「當時到現場一看就看出有流失!」


2.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 92 年 3 月 14 日,以會輻字第 0920005762 號函,陳報「核能四廠鹽寮福隆沙灘變遷調查委員會報告」給行政院,報告中第 4、5 頁特別指出:

另依突堤效應理論,重件碼頭影響南側侵蝕區域,可依重件碼頭堤長 (650公尺)三至五倍距離,亦即二至三公里南側,可達福隆海域,造成海灘侵蝕。


3. 為何台電三次養灘都要養到大岩石(離碼頭811 公尺) ? 而非養到南防波堤以南 150 公尺內 ? 台電自已證明核四重件碼頭突堤效應影響至大岩石附近的侵蝕!台電三次養灘「93.3.05-04.20 養灘 25,180.0m3 / 97.4.30-05.18 養灘25,000.0m3 / 97.7.7 -07.15 養灘10,000.0m3 」。


4. 根據台電公司 93 年 8 月「鹽寮福隆沙變遷因應措施評估報告(修訂本))」第參-1頁:在長期性補救措施執行完成前,為減緩沙灘流失情形,採行定沙養灘作為短期性補救措施,基於維持鹽寮公園原有沙灘遊憩功能之原則下,養灘沙量估算養攤範圍為自進水口防波堤之南側向南延伸至貢寮焚化場附近大岩石(黑石仔)之北側,估算灘線( 0 公尺水位線)至公園設施之養灘總面積約 104,017 平方公尺。依民國 86 年 6 月起至 92 年 3 月之海岸地形監測資料分析,短期養灘需補充沙量約 2.5 萬立方公尺。


5. 台電蓄意不將「等高線高程可達 20 公尺左右的監測報告」給予監察院,蓄意讓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不實。「核能四廠發電工程施工期間環境監測84年第四季報」第 3-328 頁及第 3-331 頁中的重要資料:「顯示其等高線大致平行於海岸線,靠近鹽寮區域除貢寮鄉焚化爐東南方約 100 公尺處至舊社附近之高程可達 20 公尺左右,…。」未列入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


6. 台電公司許永輝副總經理,多次率領台電員工,參加由政府事業單位編列經費組成的「鹽寮、福隆沙灘現地驗證規劃會議」,會中蓄意不將《「核能四廠發電工程施工期間環境監測 84 年第四季(十月至十二月)季報」第 3-328 頁及第 3-331 頁:{顯示其等高線大致平行於海岸線,靠近鹽寮區域除貢寮鄉焚化爐東南方約 100 公尺處至舊社附近之高程可達 20 公尺左右,…。}》資料交給「鹽寮、福隆沙灘現地驗證規劃會議」委員會委員及第三方驗證團隊,蓄意要讓「鹽寮、福隆沙灘現地驗證規劃會議」總結報告不實!


三、依據監察院 115 年 5 月 6 日召開財政及經濟、交通及採購委員會第 6 屆第 49 次聯席會議的決議,監察院於 5 月 8 日以院台財字第 1152230208 號函(請參附件一)行文行政院,要行政院審慎評估拆除核四重件碼頭之可行性及執行經費 。該函主旨:「有關台電公司興建核四重件碼頭造成突堤效應,使鹽寮福隆沙灘消失,嚴重損害地方漁業與觀光資源等情案之改善情形乙節,檢附審核意見,請轉飾所屬確實持續辦理,每半年將執行情形續復。(108 財調 53 )(108 財正 22)」


四、5 月 15 日 10:00 賴總統現勘沙灘時,當台電及居民向賴總統簡報說明後,我及阿英姊陪同賴總統走向沙灘時,我跟賴總統報告:「監察院於 5 月 8 日行文行政院,要行政院審慎評估拆除核四重件碼頭之可行性及執行經費。」,賴總統聽後回我說「監察院是可以做這樣的建議」。


五、經濟部賴次長將於 6 月 30 日到福隆,召開「鹽寮福隆海岸沙灘復原推動工作會前會」(請參附件二);我多次跟主辦的經濟部綜合規畫司陳科長反應「監察院於 5 月 8 日行文行政院,要行政院審慎評估拆除核四重件碼頭之可行性及執行經費」,為何經濟部還蓄意不將「拆核四碼頭」列為會前會的議題之一,最後經濟部還是不願列入!


六、監察院給行政院的函文中,特別提出「鹽寮福隆沙灘現地驗證規劃總結報    告,請納入在地民眾需求、意見後修正報告。」但經濟部至今,不要求臺    大土木工程系韓仁毓教授領導的第三方現地驗證工作團隊,將 84 年第四季    監測報告中「等高線高程可達 20 公尺左右」的監測資料列入「第三方驗證成果報告」中。

 

搶救消失中的沙灘,我們還要等多久 ? 請問是否要等到沙灘的黃金沙都流光了,經濟部才會拆核四碼頭嗎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雅瀅表示:


貢寮曾經有十分美好的黃金沙灘,19 世紀初設置的福隆海水浴場,是東北角第一座海水浴場,1999 年核四重件碼頭興建後,受突堤效應影響,黃金沙灘不斷流失。

 

回顧歷史,核四於 1980 年選址貢寮,1986年車諾比核災,總統蔣經國宣布核四緩建,立院凍結預算;1992 年立院解凍核四預算;1999 年核四動工;2000 年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核四停建;2001 年核四復工;2006 年台電與奇異公司發生履約爭議,其後台電自行違法變更設計;2007 年台電不再與後來倒閉的設計顧問石威公司續約,2009 年底才找到 3 家廠商接辦,施工整合困難,數十年來工程弊案與安全爭議不斷;2011 年福島核災,2014 年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核四封存,迄今已封存超過 12 年。

 

核四曾經歷 5 次公投,公投法立法前,4 次地方諮詢性公投:1994 年貢寮公投、1996 年台北市公投、1996 年台北縣公投、1998 年宜蘭公投,結果均是反對興建多於贊成;公投法立法後,2021 年全國性公投,結果亦是多數不同意核四啟封。

 

盼政府早日就錯誤的核四工程做個了斷,盡早拆除核四重件碼頭,恢復福隆黃金沙灘美景。

 

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 李春祥表示:

拆碼頭,留海沙,挽救東北角的生命線

 

台灣不是只有半導體,在地民眾的營生也很重要。福隆海灘是東北角民眾的生命線,每年舉辦沙雕及音樂祭的好地方。但是沙灘的面積和沙的厚度都在減少。過去這裡可以辦沙雕活動,是因為美麗的石英砂厚實而蓬鬆。現在沙雕活動後,沙灘上會看到被挖過一窟窟的大洞,因為沙灘的沙真的變很少,不得不鏟挖地上的沙,才能製作沙雕。海沙一直在流失,非常明顯。若不保護沙灘,如何談永續經營?

 

04.10 趙永清監委蒞臨現勘,海沙明顯持續在流失當中,是當天最一致的共識,即使台電這麼多人在現場,都沒有人敢矢口否認。

 

福隆海灘會不會消失?觀察往北只有幾公里的和美漁港,是政府花 4,600 萬預算興建的漁港,完全未使用就荒廢,完全被泥砂淤積,一艘漁船也沒有。最慘的代價是漁港南邊原來美麗的金色沙灘已經消失無蹤。福隆海灘還在,但是那只不過是天公伯原來給的福隆海灘比較大,讓我們可以揮霍的比較久一點而已。但是如果狀況沒有改善,珍貴的海沙能夠揮霍多久?

 

福隆海灘會不會消失?在地人士長期觀察,不斷發出警訊,但是政府和台電置若罔聞。面積的縮小,空照圖就可以比得出來,但是沙量的減少,是靠在地鄉親不斷的去觀察。在地的楊貴英大姐持續的在海邊紀錄、攝影。當低處的沙流失,上方沙丘的沙就崩落下來填補。當下方的沙在流失上方的沙丘再繼續崩落填補。就這樣沙丘越來越薄。福隆海灘現在最大的危機,就是有關單位一直裝聾作啞,否認明顯在進行中的事實。

 

冬季和夏季風向相反,沙會自然流動。為何不斷流失?很明顯,核四廠碼頭的「突堤效應」是最重要的原因。核四廠建造過程問題重重,完工程度未知,已完工部分是否堪用未知,國人毫無信心,重啟的機會極為渺茫。守護沙灘,無關反核,只是希望在地能永久經營,珍貴的沙灘是東北角許多人家的衣食的依賴。試問,如果情況毫無改善,音樂祭在日益縮小的沙灘上,還能辦幾年?為了福隆和貢寮的未來,核四廠重件碼頭應該要趕快拆除,讓漂沙回到大自然的作用。

 

〖 發言名單 〗

李春祥|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鄒添華|福隆居民

楊木火(驗證委員)|拆核四促進會總幹事

蠻野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