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礁保育三聲無奈】記者會
時間:3/14(四)9:00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北市八德路)
主辦: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去年10/8黑手環評後,各單位火速配合的相關審查即將在3/14的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大會畫下休止符,也就是說今天這場會議結束後,開發單位中油將很快的會獲得施工許可,大潭藻礁末日不遠了。
環團真的是兵疲馬困,但還是要來為藻礁發聲,也期待媒體朋友繼續幫忙為藻礁發聲,感謝!
(主持:桃園在地聯盟 李碧恬)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表示:
1.三接位於觀新野生動保護區五公里範圍內,依法不得填海造地: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11編第4條第2款:「填海造地之開發,應優先保育自然資源…申請填海造地開發,其地點不得位於下列地區內…依法劃(指)定公告之保育區、保護區或保留區及其外五公里之範圍…」。92年許可開發後,桃園市政府於103年7月7日公告「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自應檢討修正原許可開發內容,禁止於保護區五公里之範圍填海造地。況本案因防波堤位置調整,目前方案較變更前「新增」填海造地面積17.82公頃,既係新增的開發內容,更顯應依前揭作業規範及開發基地南側已有保護區存在之事實,不得開發。
2.本案於國土利用顯不適當且不合理,依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第1項第1款,不應許可開發:
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第1項第1款:「…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本案開發將摧毀珍貴的藻礁生態系,且位於北台灣突出處,海象條件不佳,安全操作天數短,腹地狹小,原擬設置9座儲槽,目前僅能設置兩座儲槽,既破壞生態又不利能源安全,於國土利用顯不適當且不合理,不應許可開發。
3.本案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亦顯非妥適規劃,依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第1項第3款,不應許可開發:
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第1項第3款:「…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三、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災害防止為妥適規劃者」。農委會委託的研究團隊已建議將「觀新野生動物保護區」擴大為「南桃園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並以大潭海域為核心區,於此設置天然氣接收站,對環境保護、自然保育顯非妥適規劃,不應許可開發。況開發地點係保育類野生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分布之熱區,施工必將違法野生動物保育法,騷擾、虐待甚至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而有刑責。盼中油早日撤案,另覓其他地點替代方案。
4.另中油面對小朋友擔心接受站破壞魚蝦的家,宣稱將聘請很多學者專家進行調查及研究,他們會給中油很多很好的建議,中油也會一項一項去執行,魚蝦螃蟹會愈來越多。然而要讓魚蝦的家不被破壞,第一個該執行的好建議就是「遷移三接、畫設保護區」,請中油不要欺騙小朋友,立即執行遷移三接的好建議。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
今天的會議將如預判的行禮如儀通過,我們說得夠多了,大潭藻礁出現再多的新事證也無法挽回她的宿命,因為她面對的是一個不尊重專業也不想守法的執政黨,加上有一批批平庸的邪惡的公務系統人員無奈的配合著蹂躪。在行政體系的正式會議裡,我們無法挽回這個具有世界自然遺產的珍貴地景及其生態系,我們深感遺憾!
昨天,我們在藻礁保育的地方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前召開了一場抗議記者會,十幾個團體負責人輪番上場表達對地方政府背信忘義、惡奴欺主的不滿,但是對方就是輕輕的丟一句:「桃園市長鄭文燦稱保護藻礁態度始終如一,認為環團扭曲的聲音不影響市府對保育的決心」,就沒事了。連回應新聞稿都不屑發。
即將在樓上審議的委員們,我不會再為難你們了,狗和火車的關係大家都知道,我們都是肉身,不是不鏽鋼打造的,我累了,我要在這裡閉嘴了,你們好好玩吧!玩出台灣的永續給我們看!
(在地團體與本會律師在記者會場戴上口罩,對於政府做出最後無聲的抗議)
新聞聯絡人:潘忠政 0972117081
出席發言名單
蔡雅瀅/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李碧恬/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前理事(主持)
潘忠政/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